{{ $t('FEZ002') }}學務處|
*經過複審通過者,若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開設課程受到影響,將另行公告,請見諒!
*請於109年5月15日(五)前提出,課後社團企劃書予本校學務處吳小姐///場地租借企畫書請交總務處劉小姐。
一、欲申請者,請詳閱本校校園開放實施要點(http://www.smps.hc.edu.tw/dyna/menu/index.php?account=damon)
二、申辦者,企劃書應含廠商立案證明(個人申請者請附身分證影本)、活動企劃內容、經費成本分析或收費標準、師資證明文件。
三、校依文府教學字第1040126026號規定,來校開課之師資必須檢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Police Criminal Record Certificate),俗稱良民證
申請網址(https://www.npa.gov.tw/NPAGip/wSite/np?ctNode=11725)
四、請送企劃書1式10份。
五、通過初審名單將公告在網路上,並請廠商於複審時進行簡報
六、複審日期:將於網路另行公布(本校備有投影設備,請自備電腦)
連絡電話:03-5326345-29劉小姐 或是 學務處活動組 曾文祥老師5326345*15
{{ $t('FEZ012') }}
{{ $t('FEZ003') }}2020-05-12
{{ $t('FEZ014') }}2020-05-16|
{{ $t('FEZ005') }}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