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0年1月4日臺教師(三)字第1090189388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學分班參加對象為公立國中小在職專任教師並符合英語能力分級測驗資格者,其中國中部分優先順位以領域教師優先、英文科教師次之。另考量國語文及社會領域學科性質,爰該領域教師尚無需薦送修習旨揭學分班。 |
三、 |
為利開班符應各校需求,爰請各校填列雙語教學著重之領域或採不分領域推動,並提供欲參加增能學分班之教師名單。 請有興趣報名之教師與教務處聯繫。 |
{{ $t('FEZ003') }}202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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