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吳美蘭
{{ $t('FEZ002') }}輔導處|
主旨:檢送本市110學年度國民中學具藝術才能(音樂、美術及舞蹈)學生鑑定實施計畫各乙份,請查照。
說明:
一、本市辦理110學年度國民中學具藝術才能(音樂、美術及舞蹈)學生鑑定,實施方式及日程詳如附件。
二、請貴校協助轉知貴校教師、學生及家長相關訊息,並鼓勵推薦具各類藝術才能學生參加鑑定。
請家長參閱,鼓勵具有以上三項藝術才能的學生參加
{{ $t('FEZ012') }}
{{ $t('FEZ003') }}2021-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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