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有關因應疫情國民中小學實施線上教學應考量學生學習效果及視力影響一案,詳如說明,建請各位老師配合辦理。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5月28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066920號函辦理。
二、學校為因應疫情停止到校上課期間,教師得視學生年齡階段,以同步、非同步預錄影片、線上學習資源、公視徵用頻道、通訊軟體進行課程作業指導等多元方式,均可視為教師進行課程教學之工作內容。
三、因應疫情期間國中小線上教學,考量學生學習效果及視力健康,建議各校實施方式如下:
(一)依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規定,每節上課時間國小為40分鐘,國中為45分鐘,課程安排應依前開時間實施,惟學校端若因線上學習方式須調整每節上課分鐘數,請逕由各校內部課程與發展委員會或行政會議決定調整之,另學校亦可適當延長下課時間,使師生能有合適之休息。
(二)考量學生學習效果及身心發展,建議學校實施線上教學時間,以占每節課二分之一為原則(約20至25分鐘),教師仍可依學生學習年段及學習狀況,適度調整線上教學時間。其餘時間可採延伸紙本閱讀、習作或作業撰寫、分組討論、口語發表、口說測驗、觀看電視教學節目等多元學習方式辦理。
(三)可請學生在課堂上適時作護眼操及伸展操,讓眼睛及身心獲得適度舒緩。
(四)另有關同步、非同步或混成教學等3種線上教學模式,可由老師依據班級學生課堂反應及需求,彈性調整使用方式及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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