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環教組
{{ $t('FEZ002') }}學務處|
主旨: | 衛生福利部業於本(110)年9月9日以衛授疾字第1100200811號公告修正「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防疫強化措施」,檢送公告影本1份,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
說明: |
一、 | 依據新竹市政府110年9月10日府授衛疾字第1100137892號函辦理。 |
二、 | 本次公告通案性原則維持不變,惟配合交通部放寬旅行業相關管制作為,修正國內旅行團組團人數上限及遊覽車須採間隔座之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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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1-09-24
{{ $t('FEZ014') }}2021-10-24|
{{ $t('FEZ004') }}2021-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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