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有意規劃讀普門中學國中部的應屆畢業生,可參閱本計畫獎助學金的申請。
審核標準:
一、清寒家庭的審核標準為以下兩者之一:
(一)鄉鎮區公所以上政府單位開立之中、低收入戶證明者。
(二)家庭突然遭遇變故或其他情形致生活陷於困難者,可經鄉鎮區公所
出具證明。
二、請領獎助學金優秀學生的標準(續領同):
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達八十分以上,且操行成績達八十分以上者;
高中學業成績總平均達七十分以上,且操行成績達八十分以上者,
即可提出申請。
三、申請學生者,應為應屆畢業生;轉學或插班學生不受理申請。
*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 111 年 3 月 1 8 日止,申請文件請於期限內寄至協辦單位:佛光山學校財團法人高雄市普門中學(840高雄市大樹區大坑路140-11號-教務處)作第一階段審查。第一階段通過書面初審後,第二階段由佛光山文教基金會進行家訪複審 。
* 申請文件請備妥: 申請表、 全戶戶籍謄本含記事、請申請 110 年度成績單(五上、五下、六上 成績單)、 自傳、推薦函(校長或師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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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1-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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