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國民小學教師加註各領域專長專門課程架構表實施要點」第3點附表及發布令影本,增列藝術領域、新住民語專長加註詳如附件。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11月1日臺教師(二)字第1100143702B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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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1-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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