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1年1月13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175251A號函辦理。 |
二、 | 有關家長反映,有民間人士自稱教育部教育宣導中心委託人員,說明為協助學生因應108課綱調整後之學習發展,將派人至家中免費提供1小時之課後安親教學等情,查教育部及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並無成立是類宣導中心。 |
三、 | 透過公開集會或親師座談會等場合,協助向師生及家長說明,避免不實資訊影響學生及家長權益。 |
{{ $t('FEZ003') }}2022-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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