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轉知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111)年開始試行中華民國中 小學科學展覽會各縣市、區域科學展覽會作品全文建檔比對。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111年3月14日科實字第 11102001090號函辦理。
二、依據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 參、地方科學展 覽會七、注意事項(九)之規定「地方科學展覽會之主辦單 位對參展作品應予建檔存查,並將參展作品內容存放於所 屬之科學教育網站以供查閱。」辦理。
三、依據該館來函說明,因近年有學校以同樣的作品內容,不 同作者分別參加所屬縣市地方科展及區域科展,或教師將 曾指導的作品交由不同作者,再次以不同科別參加科展等 情事發生。為了落實科展的創建目的,打造出公平的競賽 環境,該館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建置內容比對系統優化 目前的作品審查機制,落實學術倫理素養。
四、爰由本(111)年開始試行,本市將配合彙整各參展隊伍作品全文內容(PDF檔作品說明書)於報名完成後,上傳至該 館雲端進行比對,比對結果有疑義作品,由該管檢送本市 提供地方科展評審委員參酌審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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