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經過複審通過者,若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開設課程受到影響,將另行公告,請見諒!
*請於111年5月6日(五)12:00前提出,課後社團企劃書予本校學務處吳小姐
*相關資料請自行依項次整理、列印,並裝訂成冊,避免補件困擾~
*若課後與暑期社團均需申請者,請分別送件,謝謝!
課後社團一式10份企劃書/暑期夏令營一式5份 企劃書
一、欲申請者,請詳閱本校校園開放實施要點
二、申辦者,企劃書應含-廠商立案證明(個人申請者請附身分證影本)
-活動(課程)規畫內容-暑期夏令營時間︰7/4~8/19
--課後社團時間︰9/12-12/31(共16週)
-經費成本分析或收費標準
-師資證明文件(如教練證、畢業證書、技能證書…)
-良民證
-相關開課記錄、照片(含說明)或得奬紀錄
三、校依文府教學字第1040126026號規定,來校開課之師資必須檢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Police Criminal Record Certificate),俗稱良民證 申請網址(https://www.npa.gov.tw/NPAGip/wSite/np?ctNode=11725)
四、請送課後社團一式10份企劃書/暑期夏令營一式5份。
五、通過初審名單將公告在網路上,並請廠商於複審時進行簡報
六、複審日期:將於網路另行公布(本校備有投影設備,請自備電腦)
連絡電話:學務處活動組 曾文祥老師5326345*15 或 吳小姐 532634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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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2-04-28
{{ $t('FEZ004') }}2022-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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