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教務處-註冊組
{{ $t('FEZ002') }} 教務處|
說明: |
一、 | 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11年12月27日高市教中字第11139936700號函辦理。 |
二、 | 如有應屆畢業生設籍高雄市且欲返回該市就讀國中(不含私立國中)者,請於112年1月11日(星期三)前至教務處註冊組填寫申請表單,以利後續紙本核章送至該市該學區所屬國中,俾利辦理新生入學相關作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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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3-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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