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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東區三民國民小學

最新公告

111年度教師與學生參加本土語言與台灣手語認證獎勵計畫

{{ $t('FEZ002') }} 教務處|

轉知本市現職教師與學生參加本土語言能力暨台灣手語認 證測驗報名費補助、獎勵及補休事宜,詳如附件與說明。並請欲申請者務必於3/16(四)下班前繳交證明文件至教學組。

說明:

一、依據本市國民中小學現職教師參加本土語言能力認證暨本 土語文授課獎勵計畫辦理。

二、執行期程:自111年1月1日起至112年3月31日止,惟限於 111年度完成閩南語或客語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考試報 名者,方能申請。

三、本土語言能力認證報名費可申請項目

(一)111年3月27日客語能力認證中高級語言能力認證。

(二)2022年成功大學辦理之春季全民台語認證。

(三)教育部111、112年度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

(四)教育部111、112年客語能力認證。 

(五)2022年成功大學辦理之秋季全民台語認證。

五、旨揭現職教師係指編制內現職教師(含長期代理教師), 申請補助資格為完成111年度閩南語或客語語言能力認證中 高級以上考試報名且無缺考情形者始得提出。

六、凡參與本土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之教師,應試當天請監試人 員蓋到考證明章,作為「認證報名費」補助及「補休」之 依據,該證明事後不予補發(111年6月28日府教輔字第 1110098882號函諒達)。

七、現職教師通過本土語言能力暨台灣手語認證及授課獎勵, 請依獎勵辦法送府申請,詳如附件。

八、本市學生通過本土語言能力認證獎勵部分,請依獎勵辦法 送府申請,詳如附件。

九、本府同意現職教師參加上開說明四所提及之能力認證測驗 皆可在一年內以不影響課務情況下補休一日。



{{ $t('FEZ003') }} 2023-03-08

{{ $t('FEZ004') }} 2023-03-08|

{{ $t('FEZ005') }} 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