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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總統教育獎獲獎者生命故事:生命鬥士文藝賞」徵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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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總統教育獎獲獎者生命故事:生命鬥士文藝賞徵選計畫

 

  • 計畫依據
  • 總統教育獎辦理要點第2點。
  • 2023年總統教育獎發展分組實施計畫。

 

二、計畫目的

    總統教育獎是肯定傑出教育成果的最高榮譽,藉由獲獎者的成功案例,倡導以順處逆、堅持不懈、樂觀進取的精神,啟發更多人積極追求學習、創新與貢獻。

    本計畫的目的是透過文字和影像兩種形式的推廣活動,將總統教育獎獲獎者「以順處逆」的生命故事宣揚於社會大眾,鼓勵各級學校學生以總統教育獎獲獎者生命故事為主題,踴躍創作參與徵文競賽和影像競賽,傳遞獲獎者「以順處逆」精神,並提升總統教育獎獲獎者之社會影響力。

 

三、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 承辦單位:國立嘉義大學

 

四、徵選對象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個人或至多5人組隊參加區分如下:

(一)高中組(二)國中組(三)國小組

 

五、甄選期程

(一) 徵件日程:即日起至10月31日止。

(二) 評選日程:112年11月1日至11月17日。

(三) 獲獎公告:112年11月30日。

(四) 線上文藝展:112年12月1日至113年12月1日。

(五) 頒獎典禮:112年12月間(以實際公告為主)

 

  • 甄選類別
    • 生命鬥士徵文競賽

本徵文競賽係以總統教育獎獲獎者為對象,以獲獎者的生命故事為範疇,主題自訂,以文字闡述獲獎者如何保持「以順處逆」的精神克服困難和挑戰。文字表現形式以報導文學、微小說或散文文體為原則,以表達出參賽者的創造力和敘事力。

  1. 字數限制:字數在2000至6000字之間。
  2. 評選標準:
  1. 主題表現:文章需以總統教育獎獲獎者為對象,以獲獎者的生命故事為範疇,具備故事性和感染力佔20%。
  2. 內容結構:文章的故事內容需具有完整的劇情和敘事結構,結構需條理分明,能夠引起讀者的興趣和共鳴佔20%。
  3. 文筆技巧:文章文筆需優美,表達清晰,符合語言的正確性和流暢度,讓讀者易於閱讀和理解佔20%。
  4. 情感表達:文章需具備深刻的情感表達,讓讀者能夠體會獲獎者生命故事中的真實感受,引發情感上的共鳴佔20%。
  5. 風格創意:文章需具有原創力、創意性和個性化思維,可以展示參賽者的獨特風格和創意表現佔20%。

 

    • 生命鬥士影像競賽:

本影像競賽以總統教育獎獲獎者為對象,以獲獎者的生命故事為範疇,主題自訂,以動態影片呈現獲獎者如何秉持「以順處逆」的精神克服困難和挑戰。

  1. 影片規格
      1. 影片長度:影片長度需在5至20分鐘之間(含片尾),以保持觀看者的專注度。
      2. 影片名稱:20個字以內。
      3. 影片格式:影片格式需為常用的影片格式,如MP4、MOV、AVI等
      4. 拍攝工具:不限,手機亦可,須以橫式拍攝。
      5. 影片尺寸:影片尺寸需為高清晰度,最佳為1920 x 1080像素。
      6. 音效:影片中的音效需清晰,無雜音。
      7. 字幕:若有需要,字幕需清晰、易讀,並在合適的位置呈現。
      8. 素材:所有素材必須為原始素材,未經任何加工和修改。
      9. 語言:若使用非本國語言,需提供相對應的字幕或配音。
  2. 評選標準
  1. 主題表現:影片需以總統教育獎獲獎者為對象,以獲獎者的生命故事為範疇,具備故事性和感染力佔20%。
  2. 內容結構:影片的故事內容需具有完整的劇情和敘事結構,結構需條理分明,能夠引起觀眾的興趣和共鳴佔20%。
  3. 拍攝技術:影片的拍攝技術需符合專業標準,例如攝影、音效、剪輯等等,技術層次越高,影片質量越好,評分就越高佔20%。
  4. 情感表達:影片需能夠表達出獲獎者的精神和情感,讓觀眾能夠體會獲獎者生命故事中的真實感受,引發情感上的共鳴佔20%。
  5. 風格創意:影片拍攝手法具有原創力、創意性和個性化思維,以展現參賽者的獨特風格和創意表現佔20%。

3. 音樂素材:

(1) 自行創作: 選用以「創用CC(CreativeCommons, creativecommons.org.tw)」授權之音樂,並依作品授權方式與標示方法,下載使用。或其它合法取得授權之音樂。

(2) 著作授權:參賽者應擔保就其參賽作品享有一切著作權利,並無抄襲、剽竊之情事,得獎者需同意並簽署授權書將著作財產權無償授權主辦單位於國內外進行任何非商業使用,使用不限於廣告宣傳、公開播送等。主辦單位亦得基於使用之需要進行重製、散布、編輯、公開演出、播送、傳輸、錄製成DVD影片,並可授權第三方之非營利性使用,均不另予通知或致酬。

 

七、評選方式:

由專業評審委員依據評選標準,評分選出各類別各組別前三名得獎作品和佳

作,但作品件數不足或未達水準,得由評審委員會議決定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八、獎項:

(一)徵文競賽:

首獎新臺幣(以下同)4,000元及獎狀一張(高中組、國中組及國小組各1名)。

二獎3,000元及獎狀一張(高中組、國中組及國小組各1名)。

三獎2,000元及獎狀一張(高中組、國中組及國小組各1名)。

佳作500元及獎狀一張。(高中組、國中組及國小組各2名)。

 

(二)影像競賽:

首獎6,000元及獎狀一張(高中組、國中組及國小組各1名)。

二獎4,000元及獎狀一張(高中組、國中組及國小組各1名)。

三獎3,000元及獎狀一張(高中組、國中組及國小組各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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