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輔導處-資源組
{{ $t('FEZ002') }} 輔導處|
說明:
一、旨揭作業申請對象:
(一)戶籍設於本市,於民國106年9月2日至107年9月1日出 生,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有效期限內兒童發展聯合評估 中心綜合報告書或重大疾病醫療診斷證明之幼兒。
(二)112學年度通過暫緩入學之幼生。
二、宣導:
(一)112年12月24日(星期日)上午10時於北門國小中正堂辦 理家長宣導說明會。
(二)逕上本市特教資源中心網站行政公告欄內下載簡報檔, 如有相關問題可電洽本市特教資源中心:03-5427974。
三、領表及報名:113年1月2日(星期二)至1月5日(星期五) 上午9時至下午4時可至戶籍所在學區學校(三民國小請向輔導處)領取紙本表件並報名。
四、欲申請適齡特教幼童暫緩入學者,亦須同時申請本鑑定作業,並於申請時繳交暫緩入學教育計畫。
五、本案實施計畫及相關表件公告於本市特教資源中心網頁 (https://special.hc.edu.tw/)行政公告欄,如學童戶籍於外縣市,請家長前往該縣市報名。
若有疑慮歡迎聯繫輔導處資源組吳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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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4-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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