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轉知國教署公文,請教師於學生學習評量命題及審題時,請參考國家教育研究院研發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教科書性別平等教育檢視指標」,俾試題符合性別平等原則。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5月3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35401011號函辦理。
二、請將旨揭「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教科書性別平等教育檢視指標」納入教學正常化工作,以強化評量命題之審題機制,避免性別刻板印象、性別偏差失衡、性別經驗隱藏、性別用語偏頗及性別資訊零碎,俾試題符合性別平等原則。
三、就其他模擬測驗試題採購,應將前項檢視指標透過與廠商契約進行規範。
四、檢附國家教育研究院研發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教科書性別平等教育檢視指標」1份,請各位老師配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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