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3年10月28日臺教授國字第1135505313號函辦理。 |
二、 | 為表彰閱讀推動績優學校、協助學校推動閱讀之團體及個人,以形塑閱讀風氣,深耕閱讀教育,特辦理閱讀磐石獎評選。 |
三、 | 本計畫評選對象如下: |
(一) | 閱讀磐石學校:閱讀推動績優之公私立國民中小學。 |
(二) | 閱讀推手: |
1、 | 團體組:協助國民中小學推動閱讀之機關(構)、公私立圖書館、社團及志工等相關團體,以學校名義參選者不予受理。請鼓勵各相關團體踴躍參與評選。 |
2、 | 個人組:致力於國民中小學閱讀推廣工作且有特殊貢獻之校內外人士。 |
四、 | 114年度閱讀磐石獎評選實施計畫調整及提醒事項如下: |
(一) | 閱讀磐石學校、閱讀推手個人組及團體組報名表上增加文字說明校名全銜整體用途,請參賽單位及人員確認校名全銜無誤。 |
(二) | 參加閱讀推手團體組及個人組複選者,報名表需由國民中小學核章推薦。 |
(三) | 依實施要點第3點第1款第5目及第9點規定,複選報名表增列資格要件欄位,由報名學校勾選確認3年內未曾獲選為閱讀磐石學校,報名個人及團體勾選確認3年內未曾獲閱讀推手個人獎/團體獎及5年內未曾獲教育部圖書館事業貢獻獎,以避免重複獲獎。 |
五、 | 請本市文化局廣為宣傳及鼓勵閱讀推手團體組送件報名參加。 |
六、 | 本案訂於114年3月22日(星期六)至3月24日(星期一)辦理複選,請有意願參選者於113年12月20日(星期五)前檢附相關資料1份報府進行初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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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4-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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