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學務處-活動組
{{ $t('FEZ002') }} 學務處|
113學年度寒假欲租借本校場地辦理社團或營隊開始申請
*經過審查通過者,若因不可抗力因素,開設課程受到影響,將另行公告,請見諒!
*請務必規劃上課時防疫相關措施
一、欲申請者,請詳閱本校校園開放實施要點。
二、相關資料請自行依項次整理、列印,並裝訂成冊,避免補件困擾~一式五份
*申辦者,企劃書應含-
1.廠商立案證明(個人申請者請附身分證影本)
2.活動(課程)規畫內容-上課起訖時間為114.1/21~2/7 (1/27~1/31年假請勿排入)
3.經費成本分析或收費標準
4.與開課相關師資證明文件(如教練證、畢業證書、技能證書…)
5.良民證
6.相關開課記錄、照片(含說明)或得奬紀錄
7.校園資源共享方案--(例如︰提供低收學生名額2名,只需收材料費 或 提供學校課程需要--只收材料費…等)
三、本校依文府教學字第1040126026號規定,來校開課之師資必須檢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Police Criminal Record Certificate),俗稱良民證。--->近三個月內
若為新加入的師資,請務必隨資料附上,謝謝。
*申請網址(https://eli.npa.gov.tw/E7WebO/index01.jsp)
四、送件日期:113年11月22日(五)16:00前將企劃書1式5份送至學務處資料籃中(上有標註「冬令營資料」),逾期不 候。
五、審查︰經主任會議審查後公告。
六、通過審查後的社團,會於網站公布通過之社團名單,各負責人再依規定進行場地租借之申請( 圖書室 吳小姐5326345#339),謝謝。
****連絡電話:學務處活動組 曾文祥老師5326345*315
{{ $t('FEZ012') }}
{{ $t('FEZ003') }} 2024-11-21
{{ $t('FEZ004') }} 2024-11-21|
{{ $t('FEZ005') }} 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