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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三民國小兒童節才藝表演報名簡章
為慶祝114年兒童節,同時讓孩子們有更多發表才藝的機會、促進學習動力、培養欣賞能力禮節和陶冶性情,本校將於3月26日(三)在彩虹館2F,舉辦兒童節慶祝大會&才藝表演,歡迎具備才藝(樂器演奏、相聲、說唱藝術、戲劇表演、歌唱、武術、舞蹈…)的小朋友踴躍報名參加。
★兒童節才藝發表為隔年舉辦,若今年舉辦,則明年邀請表演團體進行表演
★報名條件:同一類別、每人以參加一項為限,不同類別最多可以兩項。
★表演節目篩選辦法 :
A.舞蹈類(錄取團體或個人4個)、演唱及樂器類(錄取團體3個,個人2個)、戲劇(團體1~2個) 體育表演(團體1~2個)與其他(1~2個),由學務處邀請專業老師擔任評選委員,有興趣之學生請於2月21日(五)前向學務處報名,並於3月5日(三)上午8時至各類評選地點(舞蹈類─舞蹈教室,樂器類─教學大樓4樓音樂教室(A),戲劇和體育表演及其他─彩虹館2F舞台)參加初選。
B.班級或團體優先,團體人數5人以上,樂器表演請準備表演曲(不錄取練習曲),戲劇表演限真人表演為主。
C.個人報名者,由學務處參考表演項目之特殊性或獲獎紀錄排序(須檢附佐證資料)
★經評選未錄取者,請導師另行安排於班級表演。
三民國小學務處敬上 1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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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三民國小兒童節才藝表演報名表
節目名稱 |
| 表演類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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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計時間 | 分 秒 | 表演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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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班級+姓名 | EX:702小明、805小美 | ||
表演曲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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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內容簡介(50字以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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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師簽名 |
備註: 1.即日起至114.2.21(五)止
2.練習時間一律不得為上課時間,初選前不開放場地練習使用,初選後由業務單位統一
採排,請各班導師務必注意並遵守規定。
3.才藝表演之個人或團體,請自備表演音樂CD或存USB(格式︰MP3),除戲劇類外,表演時間以5分鐘內為限。
4.本表一班以3張為原則,不足者請自行影印(或找學務處活動組領取)。
5.請將報名表繳回各班老師,再放學務處活動組 曾文祥老師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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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5-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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