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學務處-活動組
{{ $t('FEZ002') }} 學務處|
*請於114年5月9日(五)12:00前提出,114年暑期社團/114學年課後社團企劃書予本校學務處
*相關資料請自行依說明二項次整理、列印,並裝訂成冊,盡量完善,避免補件困擾~
*若課後與暑期社團均需申請者,請分別送件,謝謝! 暑期夏令營一式5份 / 課後社團一式10份 企劃書
*說明︰
一、欲申請者,請詳閱本校校園開放實施要點
二、申辦者,企劃書應含-廠商立案證明(個人申請者請附身分證影本)
-活動(課程)規畫內容-暑期夏令營時間︰7/1~8/22
-課後社團時間︰9/8-12/28(共16週)
-經費成本分析或收費標準
-師資證明文件(如教練證、畢業證書、國家技能證書或專業證書…)
-良民證(近3個月內)
-相關開課記錄(如OO年O月~OO年O月於OO小學開設OO社團)、上 課照片(含說明)或得奬紀錄、學校感謝狀…等。
三、校依文府教學字第1040126026號規定,來校開課之師資必須檢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 (Police Criminal Record Certificate),俗稱良民證 申請網址 (https://www.npa.gov.tw/NPAGip/wSite/np?ctNode=11725)
四、請送暑期夏令營一式5份 / 課後社團一式10份 企劃書。
五、通過114學年課後社團初審名單將公告在網路上,並請開課社團老師於複審時進行簡報
六、114學年課後社團複審日期:將於網路另行公布(本校備有投影設備,請自備電腦)
連絡電話:學務處活動組 5326345*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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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5-04-14
{{ $t('FEZ004') }} 2025-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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