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新竹市東區三民國民小學

最新公告

教育部為落實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平等工作法、性別平等教育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等相關法規,請各位同仁務必遵守相關規定。

{{ $t('FEZ002') }} 學務處|

主旨:為建立安全學生運動聯賽,貴單位及所屬學校參加各學生運動聯賽之帶隊教練及相關人員不得涉有「性平、兒少及其他不法事件」,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4年7月2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1140201400號函辦理。
二、為建立良好及安全之學生運動聯賽參賽環境,確保各層級、種類學生運動聯賽之友善環境,將修正教育部主辦各級學生運動聯賽競賽規程,自114學年度起參與學生運動聯賽之旨揭人員之資格,請務必依下列說明審慎檢視:
(一)教練、隊職員、裁判、審判委員、技術委員、工作人員或經指派任務或邀請參與之人員,均應具協會檢定合格之裁判資格或相應職務之證照或資格。
(二)上開人員如涉及違反性別平等或兒少等相關法令規定(包括經依法裁罰、公布姓名、尚在紀律委員會或相關委員會審議中、相關調查程序中),無論是否具有相應職務之證照或資格,均不得聘用及報名本賽事。
三、另再次提醒,辦理各項賽事活動,應落實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平等工作法、性別平等教育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等相關法規規定,應依說明二所列體育署相關公函通知事項辦理;活動現場張貼應「禁止性騷擾」海報,及載明性騷擾申訴專線及管道,並於活動場所公開揭示以公告周知。


{{ $t('FEZ003') }} 2025-07-08

{{ $t('FEZ004') }} 2025-07-08|

{{ $t('FEZ005') }}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