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一、依據本府114年7月23日府社家字第1140125434號函辦理。
二、衛生福利部依公益彩券回饋金運用及管理作業要點所定用 途範疇,規劃「社會救助及社工類」主軸項目計9項,作為 115年度補助經費分配之依據及政策目標,相關資訊已公告 於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網站-公益彩券回饋金專 區,請自行下載使用。
三、各單位所提計畫可不限於前開主軸項目,若具有創新性、 實驗性及整合性質,亦可提出申請。惟為符合公益彩券回 饋金不作為替代財源之原則及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及社工 司業務主管範圍,下列案件請勿遞案申請: (一)與衛生福利部推展社會福利補助經費申請補助項目相同 性質。(二)已於地方政府社會局(處)、衛生局115年度及以前年度 單位預算,或附屬單位預算編有預算辦理之計畫。 (三)非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主管業務之計畫。
四、本次受理申請方式說明如下: (一)民間單位:請於114年7月23日前透過社會福利補助計畫 申辦資訊網(以下稱申辦網,網址:https://sfpweb. sfaa.gov.tw/sfpwPublic/)提案,全國性計畫請函送申 請表、計劃書及應備附件各1份至衛生福利部;地方性計 畫請函送申請表、計畫書及應備附件各1份至本府社會 處。 (二)新增「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自主檢核表」為申請必備 文件,請各單位自申辦網-檔案下載專區下載填報後併同 申請表上傳申辦網。 (三)各計畫應備附件、自提及核轉案件清冊等格式,詳見衛 生福利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網站。 (四)社會團體(職業團體)及機構如欲申請補助計畫支用單 據留存原單位,請於申請補助計畫時併同檢送申請表及 佐證文件;全國性團體逕向衛生福利部提出申請,地方 性團體向本府提出申請。相關表件及規定請依衛生福利 部展社會福利補助作業要點辦理。
五、如欲詢問各福利別公益彩券回饋金業務,請洽各聯絡窗 口: (一)社會救助類:黃小姐(02-8590-6607)。 (二)災害救助類:張先生(02-8590-6648)。 (三)社區發展類:彭小姐(02-8590-6616)。
(四)社會工作類:陳小姐(02-8590-6638)。 (五)志願服務類:孫小姐(02-8590-6622)。 (六)公益勸募類:陳先生(02-8590-6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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