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教務處-教學組
{{ $t('FEZ002') }} 教務處|
一、依據客家委員會(以下簡稱客委會)114年12月4日客會語字第11467010013號函辦理。
二、客委會為推廣客語,鼓勵全國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及軍警人員踴躍參加客語能力認證,及提升其客語服務量能,依據客家基本法第九條規定訂定之。
三、實施對象: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中央機關所屬(轄)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含兼任、代課、代理教師)、教保服務人員、警察人員、現役軍人、約聘僱人員、技工及工友,不含臨時人員(以下簡稱軍公教警人員)。
補助原則:
(一)全國軍公教警人員凡報名客委會客語能力各級認證,完成測驗且無缺考情形,每人補助報名費新臺幣二百五十元。
(二)同一腔調同一級別認證,曾受補助之軍公教警人員,不得重複申請補助;申請人如已通過較高級別認證並受有補助者,不得以同一腔調較低級別認證申請補助;但不同腔調者,不在此限。
詳如附件,歡迎教師踴躍參與客語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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