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有關教育部111年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加註專長在職進修24學分班(自然、英語、輔導、資訊,閩南語、原住民語)意願調查。如以下說明~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10月25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00135397號函辦理。
二、為充裕師資來源,該部111年持續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請貴校依師資結構及學校規模等因
素,就師資缺乏之領域或科目,提供旨揭學分班推薦教師名單以利該部規劃。
三、該部將視所提需求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於111年暑假或適宜時間開辦旨揭學分班,班別包含「國小教師加註領域專長學分班」、「中等學校教師在職進修科技領域增能學分班」及「中等學校其他領域科目第二專長學分班」。
四、請薦送符合資格之教師,每位教師限薦送1個科目,並請於11/2(二)下班前向教學組報名。
說明:為充裕師資來源,落實教學正常化,本部持續辦理「國民小學教師進修加註各領域專長學分班」,請督導各縣市依師資結構及學校規模等因素,就師資缺乏之領域或科目,提供學分班需求數量及教師名單予本部規劃開班。 1.「國民小學教師進修加註各領域專長學分班」薦送對象資格: (1)國小加註自然專長24以上學分班、英語專長28以上學分班及輔導專長24以上學分班: a. 以國民小學合格在職專任教師為第一優先。 b. 具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之儲備教師(包括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 (2)國小加註自然專長2或4學分班:現職國民小學正式教師服務年資達1年(含)以上未滿5年者(包含取得合格教師證書後,曾任3個月以上國民小學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之年資),且實際授課自然教學時數達每週至少3節。 2.本部將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於暑假或適宜時間開辦,每班以招收25名至50名學員為原則,倘進修人數達25人,將協調師培大學至當地開班,未達25人則併至其他縣市就近開班。確定開班學校後,依招生數及需求分配名額,後續由各開班學校依本次薦送順序通知教師檢送相關資料報名,並於該校網站公告最後確認參加教師名單。 3.薦送排序部分,請依所轄學校師資結構確實掌握,建議以相同領域非專長授課教師優先,現職合格專任之非專長授課教師次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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