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0年11月10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148994號函辦理。 |
二、 | 為表彰閱讀推動績優學校、協助學校推動閱讀之團體及個人,以形塑閱讀風氣,深耕閱讀教育,特辦理閱讀磐石獎評選。 |
三、 | 本計畫評選對象如下: |
(一) | 閱讀磐石學校:閱讀推動績優之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包括國立學校及高級中等學校之國中部及國小部)。 |
(二) | 閱讀推手: |
1、 | 團體組:協助國民中小學推動閱讀之機關(構)、公私立圖書館、社團及志工等相關團體,以學校名義參選者不予受理。 |
2、 | 個人組:致力於國民中小學閱讀推廣工作且有特殊貢獻之校內外人士。 |
四、 | 因歷年閱讀推手團體組送件數偏低,惠請本市文化局廣為宣傳。 |
五、 | 111年度閱讀磐石獎評選實施計畫主要新增事項如下: |
(一) | 配合現行閱讀推手複選報名方式,於第3點第1款之4增列說明「參加閱讀推手團體組及個人組複選者,報名表需由國民中小學核章推薦之」。 |
(二) | 第3點第2款新增「6.複選成績複查」,參加複選之學校、團體及個人,得於得獎名單公告於閱讀磐石獎網站後一週內,以掛號方式向承辦學校臺南市北區文元國民小學書面申請複選成績複查,惟只得查閱成績是否有誤,不調閱評分表,且申請成績複查以1次為限。 |
六、 | 本案訂111年3月19日(星期六)至3月21日(星期一)辦理複選,為配合複選截止收件時間,請有意願參選者於110年12月7日(星期二)前檢附相關資料一式三份報府進行初選。 |
{{ $t('FEZ012') }}
{{ $t('FEZ003') }}2021-11-17
{{ $t('FEZ004') }}2021-11-17|
{{ $t('FEZ005') }}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