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輔導處-資源組
{{ $t('FEZ002') }}輔導處|
依據111年度第一次特教重點工作會議記錄內容,於每學期開學時公告之。
依據「資賦優異學生降低入學年齡縮短修業年限及升學辦法」第四條其縮短修業年限之方式有下列七種:
一、學科成就測驗通過後可提出申請免修該科課程。
二、逐科(學習領域)加速。
三、逐科(學習領域)跳級。
四、各科(學習領域)同時加速。
五、全部學科跳級。
六、提早選修高一年級以上之課程。
七、提早修高一級以上教育階段之課程。
詳細申請資格.甄別標準.申請方式.學習方式.費用等計畫請參閱(附加檔案)
{{ $t('FEZ012') }}
{{ $t('FEZ003') }}2022-02-13
{{ $t('FEZ004') }}2022-02-13|
{{ $t('FEZ005') }}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