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三民國小居家防疫假(含自主防疫假)居家線上課程規劃及評量成績規準相關說明
111.05.11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發展,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4月29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053491號函,各校辦理學生成績評量依據教育部111年1月25日之「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居家線上學習參考指引」,摘要如下~
<課程規劃>
1. 學生停止到校上課或班級停課期間,學校實施居家線上教學屬正式課程,不另行補課。學生如無法按時參與同步線上教學課程,仍應事前告知任課老師,以利安排非同步學習內容,若學生均無法參加線上教學課程,仍應依學校請假規定辦理。
2.學校採彈性多元方式實施線上教學,任課教師得視學生年齡階段,以同步視訊、非同步預錄影片、線上學習資源、徵用電視頻道、通訊軟體進行課程作業指導等方式,均可視為教師進行課程教學之工作內容。
3.學校實施線上教學期間,其各節課程之時段安排,以按既定課表實施為原則,另得視實際需要彈性調整之。
4.疫情趨緩學生恢復到校上課後,對部分因疫情無法到校上課學生,學校宜先規劃彈性作法,可利用線上教學平台,規劃同步與非同步課程,授課教師依據實體上課進度及內容,指派線上學習平臺或線上學習資源,以利未到校學生實施居家線上學習。另可透過作業繳交及線上互動工具,瞭解學生學習情形,並及時給予課業指導。
<評量方式>
1.因應防疫需求居隔而需居家線上學習之學生,考量健康因素多變,學校採從寬認定原則,以彈性多元方式進行學業成績評量。
2.請自主防疫假之學生,定期評量以到校實施為主,任課老師依其線上課程參與程度和繳交之作業給予平時分數。
{{ $t('FEZ003') }}2022-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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