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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112學年度國民 小學及國民中學現職教師完成閩南語/客語語言能力認證 中高級以上考試報名費補助計畫」,詳如說明,請查 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9月22日臺教國署國字 第1120125034號函。
二、本計畫重點摘錄如下:
(一)實施對象係學校編制內現職教師(含3個月以上代理教 師),以下稱教師)進行補助
(二)執行期程:自112年8月1日起至113年7月31日止。
(三)本計畫補助認證考試報名費場次如下,教師於本補助計 畫執行期間完成閩南語/客語文中高級以上之認證考試, 且無任一節次缺考情形者,經本府檢核後撥付經費:
1、教育部112年度第2次及113年度第1次閩南語語言能力 認證考試,且限擇B卷或C卷應考,每師每試新臺幣 (以下同)250元。
2、客家委員會112年度第2次及113年度第1次中高級以上 客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每師每試250元。
3、國立成功大學2023年秋季及2024年春季全民台語認 證,且限擇「教育部臺灣閩南語羅馬字拼音方案」試 題應考者,每師每試2,800元。
(四)請於112年10月13日前,檢附補助申請彙整表(如附件) 逕送本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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