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學務處-活動組
{{ $t('FEZ002') }} 學務處|
*請於115年4月30日(四)中午12:00前提出,115年暑期社團/115學年課後社團企劃書予本校學務處
*相關資料請自行依說明二項次整理、列印,並裝訂成冊,盡量完善,避免補件困擾~
*若課後與暑期社團均需申請者,請分別送件,謝謝!
暑期夏令營一式5份 / 課後社團一式10份 企劃書
*說明︰
一、欲申請者,請詳閱本校校園開放實施要點
二、申辦者,企劃書應含-廠商立案證明(個人申請者請附身分證影本)
-活動(課程)規畫內容-暑期夏令營時間︰7/1~8/21
-課後社團時間︰9/14-12/31(共16週)
-經費成本分析或收費標準
-師資證明文件(如教練證、畢業證書、國家技能證書或專業證書…)
-良民證(近3個月內)
-相關開課記錄、上課照片(含說明)或得奬紀錄、學校感謝狀…等。
三、本校依市府教學字第1040126026號規定,來校開課之師資必須檢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Police Criminal Record Certificate),俗稱良民證 申請網址 :https://eli.npa.gov.tw/E7WebO/index01.jsp
四、請送暑期夏令營一式5份 / 課後社團一式10份 企劃書。
五、通過115學年課後社團初審名單將公告在網路上,並請開課社團老師於複審時進行簡報
六、115學年課後社團複審日期:將於網路另行公布(本校備有投影設備,請自備電腦)
連絡電話:學務處活動組 5326345*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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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6-03-26|
{{ $t('FEZ005') }} 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