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輔導處-特教組
{{ $t('FEZ002') }} 輔導處|
說明:
一、依據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115年6月1 日一百一五智總字第1150264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為全國心智障礙者皆可參與的藝術性競賽,請各校鼓勵心智障礙者發展藝術創作才華。
三、活動相關事項如下:
(一)參賽資格:6歲以上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自閉症、智能障礙者、唐氏症者。
(二)競賽類別:分為視覺藝術類(平面繪畫組、複合媒材組)、表演藝術類(音樂表演組、舞蹈表演組、多元表演組)。
(三)報名及收件日期:115年9月1日至9月30日。活動簡章下載:https://www.papmh.org.tw/news/2226。
四、檢附活動報名簡章一份。
{{ $t('FEZ012') }}
{{ $t('FEZ013') }}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6-06-08|
{{ $t('FEZ005') }}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