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學務處-環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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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立法院咨請總統公布修正學校衛生法部分條文一案,業奉總統115年9月23日華總一義字第11500093331號令公布,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5年10月2日臺教綜(五)字第1150098399號函辦理。
二、 旨揭修正案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7884號(總統府網站https://www.president.gov.tw公報系統),隨文檢附學校衛生法修正之第5條、第6條、第11條、第16條、第17條、第19條及第24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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