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請老師針對班上學習落後學生進行學習扶助並記錄,尤其是學習扶助教學成長測驗未通過之學生(又未參加課後學習扶助教學),請老師務必針對該生進行學習扶助。 相關資料煩請於111年7月1日(五)前整理彙整至教務處,(提供兩種表格供參,擇一即可,又或者老師可自行設計)。 相關學習扶助教學資源,請各位老師善用教育部學生學習扶助資源平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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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2-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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