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輔導組
{{ $t('FEZ002') }}輔導處|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12月2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174886號函辦理。
二、因近期學生自我傷害案件頻傳,請貴學校加強校園自我傷害高風險學生之覺察與篩選,並留意關懷學生於季節交替之際,疑有病情變化或情緒失調狀況者,請學校主動協助關懷輔導,並落實三級預防工作,即時提供相關協助,完善心理支持系統。
三、請學校持續透過相關會議加強宣導並鼓勵學校建置(立)學生多元求助管道及主動求助之觀念,使學生透過主動求助過程獲得解決問題的方式;亦可利用文宣品(如:心情溫度計),或於校園學生經常出現處(如教室明顯處、社團 辦公室、布告欄等)內張貼溫馨小語或海報,適時提醒學生求助資源管道、鼓勵學生求助與協助同儕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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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2-01-03
{{ $t('FEZ004') }}2022-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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