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1年3月2日臺教學(六)字第1112801135號函辦理。 |
二、 | 為鼓勵國民中小學教師發揮創意與教學專業知能,甄集優良課程教案,及發掘具全民國防教育教學熱忱及專業的國民中小學教師,爰辦理旨揭教案甄選,以推動及落實國民中小學教育階段之全民國防教育。 |
三、 | 旨揭教案甄選說明如下(實施計畫詳如附件): |
(一) | 甄選對象: |
1、 | 公、私立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現職教師,含協同教學之教育人員、代理教師、兼代課教師或實習教師。 |
2、 | 每件教案至多3名教師參與且任職學校須為相同縣市。 |
(二) | 收件方式(本市收件時間將配合教育部受理時間調整程): |
1、 | 請欲投件之教師於111年7月29日(星期五)前,備文函送本府辦理初審,送件資料詳請參照旨揭甄選實施計畫,逾時不候。 |
2、 | 承上,本府將於送件資料中擇優教案至多3件後函送教育部甄選。 |
(三) | 有關教育部評選方式、獎勵等細節請詳參實施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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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2-03-11
{{ $t('FEZ004') }}2022-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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