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輔導處|
主旨:有關貴校防治數位網路性別暴力,請務必加強相關防治教育,提醒學生「五不四要防護原則」,並保障遭受數位網路性別暴力之被害學生權益及人身安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6月29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79276號函以及111年度直轄市、縣(市)政府校園性別事件第2次聯繫會議第2點第2項決定辦理。
二、行政院業於 111 年 3 月 10 日透過跨部會修法,通過修正行政院版本 「刑法」、「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以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 4 部法規,以防治數位網路性別暴力之氾濫,請貴校務必加強相關防治教育,提醒學生「五不四要防護原則」,並保障遭受數位網路性別暴力之被害學生權益及人身安全。
三、檢附數位網路性暴力犯罪防護網簡報資料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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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2-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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