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說明: |
一、 | 本計畫目標期透過學校辦理生活美感系列講座及參訪藝文館所,推動美感教育,讓藝術更貼近生活。 |
二、 | 本案實施對象:新竹市立各國中小學校。 |
三、 | 本案補助學校參訪藝文館所辦理期程: |
(一) | 實施期程:111年9月1日至112年6月30日。 |
(二) | 請有意申請之學校,於111年9月5日(星期一)前將書面資料(包含計畫、經費概算表)報府申請,每校最高補助新臺幣5萬元,本學年度以15所學校為原則(額滿為止)。 |
(三) | 有關上開所指藝文館所建議以本市相關藝文場館(如:新竹241藝術空間、文化局之梅苑畫廊與竹軒畫廊、新竹當代藝術館展演空間等)納入規劃,本府將列為優先補助。 |
(四) | 本案申請請繳交附件。 |
(五) | 請於活動辦理完竣後於112年6月30日前將成果報告(格式如附件)、活動照片及經費收支結算表等資料各一份並燒錄成光碟一張(成果報告須為可編輯電子檔)送本府教育處核銷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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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2-08-25
{{ $t('FEZ004') }}2022-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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