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輔導處-輔導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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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該署111年8月19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109369號函及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生學習扶助作業注意事項」辦理。
二、考量未受輔學生未參加學習扶助課程,為協助各校掌握該類學生所接受之學習資源及學習情形,該署提供相關系統功能及表單如下:
(一)科技化評量系統業建置「其他學習扶助資源專區」,供各校填列未受輔學生接受之學習資源(路徑:科技化評量系統─學生資料管理─個案名單管理─其他學習扶助資源)。
(二)另提供該署製作未受輔學生輔導追蹤紀錄表(公版), 貴校得參考使用該表瞭解貴校未受輔學生輔導追蹤情形。請各校落實追蹤未受輔學生學習情形,本府將不定期管考該項追蹤紀錄表並後續研擬該項資料列為相關評鑑項目。
三、請各校學習扶助學習輔導小組應定期將未受輔學生學習情形及接受之學習資源列入小組會議討論事項,俾確保未受輔學生獲得所需協助,完成學力奠基。
四、檢送「未受輔學生輔導追蹤紀錄表(公版)」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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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2-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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