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輔導處-資源組
{{ $t('FEZ002') }} 輔導處|
★依據111年5月24日校內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議通過特教生成績評量辦法,111年1月11日通過特教生評量服務辦法,請老師充分了解
學校對特教生成績評量與評量服務規定。當中請級任 + 科任老師了解 【未在資源班接受直接教學之科目如社會.自然.英語......依定期評量所
得分數予以加成計算原則】這一項內容。
★評量服務依據IEP進行,考試服務應視學生能力給予適當的支持與協 助,不宜過度,學生能力及表現才得以適當評估,並符合公正與合理
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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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3-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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