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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東區三民國民小學

校內公告彙整

教育部規劃開設112年「中小學雙語教學在職教師增能學分班」,請有意願報名者於3/8前填妥資料交至課研組彙整。

{{ $t('FEZ002') }} 教務處|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2年2月23日臺教師(三)字第1122600652號函辦理。
二、 旨揭學分班薦送對象為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且具備該薦送教育階段之合格教師證書及CEFR B1等級或以上之英語能力分級測驗通過證明者,請依下列資格順位薦送需求名單,並請以實際參與雙語教學授課、非英文科專長教師優先:
(一) 第一順位:參與雙語教學相關計畫之在職專任教師。
(二) 第二順位:參與雙語教學相關計畫之3個月以上代理教師。
三、 旨揭學分班開班地點將於調查各縣市教師進修需求後,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以就近開班為原則,課程預計辦理期程說明如下(實際情形依各開班師資培育之大學公告為主):
(一) 第一階段(實體課程,54小時):112年7~8月。
(二) 第二階段(線上課程,36小時):112年9~12月。
(三) 第三階段(實體課程,18小時):113年1~2月。
(四) 第四階段─回流(實體課程,6小時):113年7~8月。
四、 參與旨揭學分班教師於修畢課程後,依下列規定得申請於教師證書加註雙語教學次專長:
(一) 國民小學教師:
1、 具備CEFR B2等級或以上之英語能力分級測驗(聽、說、讀、寫)通過證明者,修畢課程後得申請於首張教師證書加註雙語教學次專長。
2、 未具備CEFR B2等級之英語能力分級測驗(聽、說、讀、寫)通過證明者,於修畢課程後僅由開班師資培育之大學核發學分證明書,需於3年內(115年9月30日前)取得前開通過證明,始得申請於首張教師證書加註雙語教學次專長。
(二) 高級中等學校及國民中學教師:
1、 具備CEFR B2等級或以上之英語能力分級測驗(聽、說、讀、寫)通過證明者,修畢課程後,得依本學分班第三階段「教案設計與發表」之科目,申請於該科教師證書上加註雙語教學次專長。
2、 未具備CEFR B2等級之英語能力分級測驗(聽、說、讀、寫)通過證明者,於修畢課程後僅由開班師資培育之大學核發學分證明書,需於3年內(115年9月30日前)取得前開通過證明,始得依本學分班第三階段「教案設計與發表」之科目,申請於該科教師證書上加註雙語教學次專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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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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