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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東區三民國民小學

校內公告彙整

轉知市府公文︰學校於舉辦學生參與之活動時,請維護身心障礙學生參與 戶外教育之權益,詳細內容請入內詳閱。

{{ $t('FEZ001') }} 學務處-活動組

{{ $t('FEZ002') }} 學務處|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7月6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20078867號函辦理。
二、 依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戶外教育為19項議題之一,以融入部定課程或結合校訂課程規則,為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與生活經驗連結及「自發」、「互動」、「共好」的教育理念之課程型態,學生如有疾病、身體孱弱或其他原因者,得依程序請假,不強迫學生參加。
三、 承前所示,學校辦理學生戶外教育活動時,應考量身心障礙學生之特殊需求,積極提供身心障礙學生相關協助,以維護身心障礙學生參與課程之權益


{{ $t('FEZ003') }} 2023-07-19

{{ $t('FEZ004') }} 2023-07-19|

{{ $t('FEZ005') }} 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