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教務處-教學組
{{ $t('FEZ002') }}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客家委員會113年2月15日客會語字第1136700141號函 及本府 113 年度獎勵參加客語能力認證實施計畫辦理。
二、依《客語為通行語實施辦法》規定,本府擬定111至115年 逐年通過客語能力認證比例之計畫,113年通過客語能力認 證之機關累計人數須與本市客家人口比例(30.28%)之75%相 當(附件1),計1,433人。為達計畫要求之比例,本府業於1 月23日核定本市113年度獎勵參加客語能力認證實施計畫 (附件2),擬請各單位給予報考113年度客語認證同仁(含公 務人員、教師、約聘雇人員、臨時人員等)下列獎勵:
(一)認證考試當日一律給予公假,並得於日後補休(初級4小 時;中級暨中高級、高級8小時)。
(二)通過認證者予以敘獎:初級認證,嘉獎一次;中級認 證,嘉獎兩次;中高級、高級認證,記功一次。
(三)通過認證者頒發獎勵品,並於成績單寄發日兩個月內憑 識別證影本、成績單至文化局辦理:初級認證者2,000元 禮券;通過中級認證者頒發3,000元禮券;通過中高級認 證者頒發4,000元禮券;通過高級認證者頒發5,000元禮 券。
(四)本年度訂定團體獎勵方案:
1、對象:以本府各處及所屬各級機關、各學校為單位。
2、113 年度每單位新增通過認證人數獎勵:
(1)通過人數5-10人 : 每單位發放獎勵金4,000元禮 券。
(2)通過人數11-20人 : 每單位發放獎勵金7,000元禮 券。
(3)通過人數21-30人 : 每單位發放獎勵金10,000元禮 券。
(五)針對 113 年目標通過人數之單位,給予負責推動承辦、 主管有功人員最高嘉獎二次以茲獎勵,並統一由文化局 彙整辦理後續敘獎作業。
三、客委會為推廣客語,鼓勵全國公教人員踴躍參加客語能力 認證,以提升其公事客語服務能量,補助同仁報考113年客 語能力認證報名費新臺幣250元,申請方式如下:
(一)本府公務人員、約聘僱人員、技工、及工友請於113年12 月20日前檢送各級別客語能力認證准考證(需加戳到考 證明章)、識別證影本、收據暨切結書(附件3)等文件至 文化局,俾憑彙整後向客委會辦理請款。
(二)本市公立高中職以下學校公教人員,另由教育處彙整後 統一向客委會申請。 四、113年各級客語能力認證報考試日期:
(一)基礎級暨初級認證訂於113年9月7日(星期六)及9月15 日(星期日)辦理2梯次全國認證,另於113年1月至12月 (9月份除外)每月擇一考區辦理多梯次認證
(二)中級暨中高級認證訂於113年3月23日(星期六)及10月5 日(星期六)舉行 (三)高級認證訂於113年10月5日(星期六)舉行。
五、檢附客家委員會113年度各級認證日程表、基礎級暨初級認 證及第1次中級暨中高級認證簡章各1份(附件4-6);另本年 度高級認證書寫測驗題型內容已有調整(附件7),相關客 語能力各級認證之能力指標、通過標準及報名資訊等可至 客委會官網/客語能力認證專區(https://reurl.cc /WR0gok)及客語能力認證網站(https://hakkaexam. hakka.gov.tw)查詢。
{{ $t('FEZ012') }}
{{ $t('FEZ003') }} 2024-02-26
{{ $t('FEZ014') }} 2024-03-27|
{{ $t('FEZ004') }} 2024-02-26|
{{ $t('FEZ005') }}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