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新竹市政府 書函 |
地址:300191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承辦人:吳家琳 電話:03-5216121分機377 傳真:03-5258235 電子信箱:010444@ems.hccg.gov.tw |
受文者:新竹市東區三民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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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4年1月15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考字第1140019357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二 (1140019357_ATTACH1.pdf 1140019357_ATTACH2.pdf) |
主旨: | 函轉勞動部有關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2條第7項規定之適用疑義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4 年1 月13 日總處培字第 1140010204號函轉勞動部114年1月6日勞動條5字第1130149123號函辦理。 |
二、 | 檢附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原函及勞動部函各1 份。 |
正本: | 新竹市政府所屬一級機關、新竹市政府所屬二級機關、新竹市立中學、新竹市立小學、新竹市立新竹幼兒園 |
副本: | 新竹市政府人事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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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5-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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