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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東區三民國民小學

校內公告彙整

函轉勞動部有關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2條第7項規定之適用疑義一案

{{ $t('FEZ002') }} 人事室|

新竹市政府 書函


 

 地址:300191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承辦人:吳家琳
電話:03-5216121分機377
傳真:03-5258235
電子信箱:010444@ems.hccg.gov.tw


 

受文者:新竹市東區三民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月15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1140019357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二 (1140019357_ATTACH1.pdf 1140019357_ATTACH2.pdf)


 

主旨:函轉勞動部有關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2條第7項規定之適用疑義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4 年1 月13 日總處培字第 1140010204號函轉勞動部114年1月6日勞動條5字第1130149123號函辦理。
二、檢附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原函及勞動部函各1 份。


 

正本:新竹市政府所屬一級機關、新竹市政府所屬二級機關、新竹市立中學、新竹市立小學、新竹市立新竹幼兒園
副本:新竹市政府人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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