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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東區三民國民小學

校內公告彙整

函轉有關「內政部推動威權象徵處置補助作業要點」第6點附表1、附表2,業經內政部於114年3月17日以台內民字第1140220638號令修正發布

{{ $t('FEZ002') }} 人事室|

新竹市政府 書函


 

 地址:300191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承辦人:林蓉
電話:03-5216121分機486
電子信箱:010535@ems.hccg.gov.tw


 

受文者:新竹市東區三民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3月19日
發文字號:府行文字第1140052032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文 (1140052032_ATTACH1.pdf)


 

主旨:函轉有關「內政部推動威權象徵處置補助作業要點」第6點附表1、附表2,業經內政部於114年3月17日以台內民字第1140220638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依據內政部114年3月17日台內民字第11402206382號書函辦理(原函併附)。


 

正本:新竹市政府各處暨所屬機關學校(新竹市政府行政處除外)
副本:新竹市政府行政處(文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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