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新竹市政府 函 |
地址:300191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承辦人:陳怡惠 電話:5216121分機273 電子信箱:010584@ems.hccg.gov.tw |
受文者:新竹市東區三民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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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4年4月10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140064134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無附件 |
主旨: | 檢送114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適任教師處理工作手冊1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4月8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46000811號函辦理。 |
二、 | 因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以下簡稱解聘辦法)於113年4月17日修正發布,為協助各校辦理不適任教師處理時,避免行政瑕疵,爰彙編旨揭手冊供參。 |
三、 | 旨揭手冊內容涵括簡易操作手冊、各項作業程序流程圖、事實表、檢核表、實務上常見問題、重要函釋、處理不適任教師常見程序瑕疵、案例分享及各項函文例稿,提供各校處理不適任教師程序之參考。惟不適任教師之處理,涉及個案事實之認定,各校處理時仍應依循教師法、解聘辦法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專業審查會組成及運作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
四、 | 旨揭手冊電子檔,已上載於該署網站之「各類資料下載」專區,請依需求自行下載使用。 |
正本: | 新竹市立小學、新竹市立中學、新竹市私立磐石高級中學、新竹市私立曙光女子高級中學、新竹市私立光復高級中學、新竹市世界高級中學、康橋學校財團法人新竹市康橋國民中小學、新竹市私立曙光國民小學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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