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新竹市政府 函 |
地址:300191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承辦人:李欣穎 電話:(03)5216121分機273 電子信箱:010604@ems.hccg.gov.tw |
受文者:新竹市東區三民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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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4年4月14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140058669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轉知新竹縣「114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網」教師轉任、介聘年限及相關個別介聘規定,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新竹縣政府教育局114年3月27日教學字第1145011551號函、114年3月27日教學字第1145012338B號函及114年3月31日教學字第1145012645B號函辦理。 |
二、 | 該縣教師轉任、介聘年限及相關個別介聘規定如下: |
(一) | 該縣立北平華德福實驗學校:該校教育理念依華德福教育課程安排與規劃,與一般公立學校不同;爰為辦理人智學理念之華德福教育及教師職能,需具華德福相關背景。倘介聘成功,聘書中明定教師應參加華德福師資培訓並取得結業證書;若應聘時尚未取得資格,應於起聘一年內利用公餘時間開始受訓,並於四年內完成,並能接受國內外資深華德福教師之督導,其期程視情況另定之。 |
(二) | 該縣竹北市興隆國民小學:該校普通班因已逐年減班,預估自115學年度起將有超額情形,請114年度欲申請縣外介聘至該校服務之教師,宜審慎選填志願;倘學校因減班而有超額情事,將依「新竹縣國民小學(含公立及附設幼兒園)超額教師輔導介聘作業處理原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
(三) | 該縣竹東鎮上舘國民小學:因少子女化趨勢,預估114學年度有減班致有教師超額之情事,宜審慎選填志願。 |
正本: | 新竹市立小學、新竹市立中學、新竹市立新竹幼兒園、國立清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國立新竹科學園區實驗高級中等學校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特殊與學前教育科、學務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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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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