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一、 | 依據本市114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
二、 | 為鼓勵各校校長及教師透過社群共好,強化校長及教師教師專業發展機制;為提升校長課程及教學領導知能、精進教師專業及提升學生學習興趣與成效而努力,援辦理旨揭計畫。 |
請於114年5月19日(一)前將申請表送交教務處,俾利後續審查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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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5-04-21
{{ $t('FEZ014') }} 2025-05-21|
{{ $t('FEZ004') }} 2025-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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