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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東區三民國民小學

校內公告彙整

東莞台商子弟學校114學年度第二次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簡章

{{ $t('FEZ002') }} 人事室|

新竹市政府 函


 

 地址:300191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承辦人:陳怡惠
電話:5216121分機273
電子信箱:010584@ems.hccg.gov.tw


 

受文者:新竹市東區三民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4月23日
發文字號:府教學字第1140073158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一、四 (1140073158_ATTACH1.pdf 1140073158_ATTACH2.pdf 1140073158_ATTACH3.odt)


 

 

主旨:東莞台商子弟學校114學年度第二次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簡章,請轉知所屬專任教師,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4月22日臺教文(二)字第1140042545號函(附件1)辦理。
二、甄選類別與名額:中學部:普通型高中或國民中學各科教師,擇優錄取1名。
三、資格:
(一)國內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編制內現職合格教師,且服務成績優良。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澎金馬地區設有戶籍。
(三)原學校出具商借同意書。
(四)如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31條、33條或教師法第14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報名,倘報名時未發現,於聘用時仍應予解聘。
四、檢附旨揭學校商借教師甄選簡章及商借教師同意書(附件2、3)各1份。


 

正本:新竹市立小學、新竹市立中學
副本:本府教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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