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新竹市政府 函 |
地址:300191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承辦人:李欣穎 電話:(03)5216121分機273 電子信箱:010604@ems.hccg.gov.tw |
受文者:新竹市東區三民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4年4月25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140074111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五 (1140074111_ATTACH1.pdf) |
主旨: | 114年度公立國民小學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積分審查作業,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府114年3月25日府教學字第1140056449號函續辦。 |
二、 | 旨揭積分審查時間及地點: |
(一) | 時間:113年4月30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起。 |
(二) | 地點:新竹市教師研習中心1樓會議室(東門國小校區)。 |
三、 | 積分審查注意事項: |
(一) | 請依申請表項次依序備妥相關證明文件(正本、影本各1份),影本請蓋「與正本相符」樣章,連同申請表以長尾夾固定。 |
(二) | 申請表請先於校內確實審核並核章,申請教師如無法親自出席需委託他人者,需填寫委託書。 |
(三) | 為確認教師現職身分暨任教類科別,務請攜帶教師證、歷年聘書及服務證明。 |
(四) | 114年4月18日(星期五)至4月28日(星期一)為參加介聘教師上網填報資料及選填志願時間,請參加教師務必填寫。 |
四、 | 參加旨案積分審查作業,本府同意核予公假(課務自理)登記。 |
五、 | 檢附本案資料1份。 |
{{ $t('FEZ012') }}
{{ $t('FEZ003') }} 2025-04-25
{{ $t('FEZ014') }} 2025-05-25|
{{ $t('FEZ004') }} 2025-04-25|
{{ $t('FEZ005') }}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