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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東區三民國民小學

校內公告彙整

新竹市114年度教師諮商輔導服務體系宣導資料

{{ $t('FEZ002') }} 人事室|

新竹市政府 函


 

 地址:300191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承辦人:傅琦崴
電話:03-5216121#273
電子信箱:05396@ems.hccg.gov.tw


 

受文者:新竹市東區三民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5月9日
發文字號:府教學字第1140082249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主旨 (1140082249_ATTACH1.pdf)


 

主旨:檢送本市114年度教師諮商輔導服務體系宣導資料乙份, 請貴校公告周知並善加運用,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新竹市114年度教師諮商輔導業務實施計畫辦理。
二、本案服務對象及範圍:
(一)本府主管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專任教師。
(二)本府主管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代理教師(以其代理期間為限)。
(三)本府主管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
(四)不提供支持服務對象:
1、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屬實之校園性別事件 行為人。
2、經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調查屬實之校園霸凌事件行 為人。
3、進入解聘、不續聘或終局停聘處理程序中之教師,應 依各該法規規定辦理。
三、案內「團體諮商或工作坊」及「心理健康研習/宣導活動」,歡迎各校依需求提出校內辦理,請逕填寫申請表單申辦之。
四、已預約諮商(諮詢)服務教師可檢具申請資料向所屬學校請公假(課務自理);另歡迎預約周一至周五下午5時至9時及周六上午8時至12時諮詢(不需公假)。


 

正本:新竹市立小學、新竹市立中學、新竹市私立曙光女子高級中學、新竹市私立曙光國民小學、新竹市私立磐石高級中學、新竹市私立光復高級中學、康橋學校財團法人新竹市康橋國民中小學
副本:玄奘大學、本府教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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