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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東區三民國民小學

校內公告彙整

114年8月1日未在本校繼續任職之教師,請務必於114年7月31日前完成離職手續

{{ $t('FEZ002') }} 人事室|

  1. 提醒113學年度即將離職之教師(離職日11481)
  2. 114學年度續任代理教師(代理再聘或參加本校代理教師甄選錄取)113114聘期有銜接,不用跑離職手續。
  3. 11481日未在本校繼續任職之教師(正式及代理),請務必於114731日前完成離職手續。
  4. 離職證明書將於1140801後才能發給,正式老師的離職證明會寄給新學校,由新學校轉發。代理教師的離職證明可親領或郵寄送達。


{{ $t('FEZ003') }} 2025-06-20

{{ $t('FEZ014') }} 2025-07-20|

{{ $t('FEZ004') }} 2025-06-20|

{{ $t('FEZ005') }} 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