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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東區三民國民小學

校內公告彙整

行政院修正「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第三點、第四點,並自即日生效

{{ $t('FEZ002') }} 人事室|

新竹市政府 書函


 

 地址:300191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承辦人:賴冠蒨
電話:03-5216121(#377)
電子信箱:010476@ems.hccg.gov.tw


 

受文者:新竹市東區三民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9月22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1140154376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原函、附件 (1140154376_ATTACH1.pdf 1140154376_ATTACH2.pdf)


 

主旨:行政院修正「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第三點、第四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114年9月10日院臺法字第1141019811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及旨揭修正注意事項第三點、第四點各1份。


 

正本:新竹市政府各處暨所屬機關學校(新竹市政府人事處除外)
副本:新竹市政府人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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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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